左圖是《The Freewheelin' Bob Dylan》 (1963) 專輯封面,右邊則是我2017/10/10拍攝於美國紐約 Jones Street 同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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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說搖滾一定要乖戾反叛?誰說搖滾一定要代表時代精神?誰說搖滾一定要傳達理想給普羅萬世?
只有Bob Dylan有權利回答。
搖滾樂是燃燒跨世代歷史的愁華餘燼,自江河時代的殘缺中承先啟後;於闇夜中止息殆盡;於破曉中復生燎原;於煦風吹拂中前瞻未來;是革命大刀下劫後餘生的一縷幽魂,以史為手,撕開歷史的橫溝,並在名為「愛、希望及和平」的普世洪流中載浮載沉,見證物換星移,奢望有朝一日能游到名為「涅槃」的彼岸,與瑰麗綻放的「普世」之花牢牢地禁錮這凡塵永生永世。
“I’m Not There.”《搖滾啟示錄》 (2007)
導演用了六個人隱晦代表狄倫的六個生命歷程,貌似是六個相異的故事,然而當中卻巧妙地串連在一起,彼此呼應,六個人都有著共同點,他們總庸庸碌碌在探尋著其生命根本,找尋意義真理,揭露不公不義,然而卻往往在猜穿現實的那一刻反被現實吞噬,狼狽地節節敗退,苟延殘喘,這不是一部尋常的傳記電影,是一個天馬行空虛實交錯的拼圖殘影,如果對巴布狄倫生平有大略了解的,才能悟得箇中涵理及導演的巧思。
一直以來我總有種生不逢時之感,我多希冀自己能活在 “The Beatles”(披頭四)頌揚愛、希望與和平的年代,見證 “Summer of Love”的瀟灑無懼,或者能活在 “Sex Pistols”(性手槍樂團)的仇慨龐克年代,同Sid Vicious 舉著狂亂叫囂的火炬咒罵、焚燒這世界,疾呼 “My Way”,並點燃燎原大火,做一個實在的「憤青」,訕笑這浮華世界,唾棄迂腐愚人。也許是因為現代社會相較於之前「比較」和平,導致我腦中對於上個時代的殘缺不完美所狹之而來的「美」,更沾染上綺麗的憧憬,越是不完美的缺角反而更能雜糅不同的元素,使其缺陷益發柔美。